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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拥枪弹 马国法庭判以色列男子入狱七年
(加影综合讯)以色列男子阿维坦星期三(2月26日)在加影地方法庭承认持有200颗子弹和六支枪械等两项控状后,法官判他每项控状的入狱七年但同期执行。这意味他的刑期为七年。
39岁的被告对一项主要控状和一项交替控状认罪后,法官莫哈末扎基做出上述判决。“考虑到被告认罪和持有枪支罪行的严重性,法庭判处他每项控状监禁七年。
法官说:“刑期从2024年3月28日被捕日起同时执行。被告的财物,包括一本国际护照、14张信用卡和四部手机,会在14天内移交监狱保管。”
主要控状指阿维坦被控没有军火执照或准证,却违法持有三款共200颗子弹。
交替控状则指他非法持有六把半自动手枪,包括格洛克19(Glock 19)与格洛克17(Glock 17)型、西格绍尔(SIG Sauer)型、史密斯威森(Smith & Wesson)型、贝雷塔8000美洲狮FT型及贝雷塔斯托戈工业美洲狮F型(Stoeger Cougar 8000F)。
交替控状是取代被告此前的第二项控状。原本的控状指他贩卖六把枪械而抵触“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30年以上及40年以下,和鞭笞至少六下。
主要控状和交替控状都指被告去年3月26日傍晚6时46分至3月28日傍晚6时之间,在吉隆坡安邦路的一家酒店房间内犯罪,抵触1960年军火法令的拥有军火。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长七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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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社会 #马来西亚 #枪械
BY 联合早报 即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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