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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透露袁嘉蔚已於獄中結婚 盼盡快服刑完組織家庭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共45人罪成,今(2日)開始處理第二批被告、6名港島初選參與者的求情,包括認罪的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及受審後罪成的鄭達鴻、楊雪盈及彭卓棋,預計需時2天。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先進行求情,他認為顛覆罪的刑期分級制不適用於本案,而涉案謀劃「天真」、「註定失敗」,法庭不應基於猜測的嚴重後果、而應按被告實際參與判刑,而袁在報名參選後已被DQ,謀劃對國安造成很少甚至沒有危害。祁志又形容,袁是有理想的年輕女子,一生為人善良,對社會有抱負,並透露袁嘉蔚最近在獄中與另一人結婚,望及早服刑完畢,開始組織家庭。 (全文)

#2024070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彭卓棋被捕後推廣《基本法》、維護國安 官質疑屬投機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3日)續處理6名港島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彭卓棋的大律師盧敏儀表示,彭基於對新法無知而犯案,他在《國安法》後已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誤以為足以確保不違法;而彭具持續的愛國聯繫、熱心服務國家,曾推廣年輕人到大灣區創業,被捕後又受僱於「香港基本法基金會」,推廣《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犯案是與其良好品格相違。惟法官拒納彭有撤回政綱,並質疑彭初選時以極端激進言辭反對政府和國家,被捕後改為到推廣基本法的組織工作,其行為不一致、只是另一投機之舉,彭或是「一個偽裝成愛國者的機會主義者」;法官又質疑,辯方求情明顯與法庭裁決、以及彭在初選的形象相違,明言難以接納。基本法基金會秘書長侯叔祺也有到庭旁聽。

第二批被告今完成求情,本周五(7月5日)將處理第三批被告求情,為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及施德來,料需時2天。 (全文

#20240702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黃之鋒無撰求情信、望本案後重新開始 辯方指屬「積極參加者」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5日)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包括認罪的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及受審後罪成的施德來。多人久未露面,譚文豪和李嘉達消瘦不少,快必譚得志多了不少白頭髮,不住向旁聽席戚眉和露出笑容,至於黃之鋒則被安排獨自坐在離旁聽席最遠的角落,由懲教隔開他和其他被告。代表黃之鋒的大律師李國威先進行求情,黃曾提及國際游說和簽署「墨落無悔」,但無參與組織初選,屬「積極參加者」,並望法庭考慮他以往曾就多宗案件服刑、參與公共服務而酌情減刑。辯方又呈上黃之鋒母親、教會牧師和老師的求情信,黃本人則無撰寫求情信,但辯方指黃希望在本案後重新開始(move on)。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譚文豪已離政壇 盼追回與子女相處時間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5日)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前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表示,譚出身草根,從政只想回饋社會,並非激進政客;他曾多次贊成政府撥款,沒有無差別否決,更獲政府官員私信感謝。辯方又指,譚辭任立法會議員和退黨後,已完全離開政壇,譚還柙至今逾3年,望過新生活,彌補與家人包括龍鳳胎子女相處的時間。

辯方又透露,譚曾於2021年下半年自願錄口供,提及如果知道會犯法,「我係絕對唔會參加呢個初選」,辯方強調他當時不知道「紅線」在哪裡;庭上又讀出譚親撰的求情信,提及望向法庭表達對過去言行深感悔疚,並「希望公開向香港社會各界以及中央政府真誠道歉」。辯方認為,譚屬「積極參加者」,望法庭考慮他對香港貢獻和真誠悔意而減刑。翻查資料,譚的一對子女將於本月中迎來10歲生日。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休班女總督察涉醉後醫院內行為不檢|醫護人員供稱 見被告雙手大力「揼」母親膊頭和拍打手臂 其母捉住謢士手說「姑娘唔好走,佢會打我」

【庭刊】53歲女總督察於去年休班期間,疑醉酒後在香港中文大學醫院涉行為不檢,遭票控一項「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案件今(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續審。中大醫院護士及病房助理在庭上指,目睹被告先「揼」母親膊頭,後再拍打母親右臂,期間被告母親曾捉護士手,並指「姑娘唔好走,佢會打我」,被告則指「呢度冇事,姑娘你可以走喇」。護士亦確認看到被告喝酒,但同意無在口供提及被告「醉酒」。

接報處理企圖自殺個案的女警長,則於凌晨5時許找到被告,她形容被告看似情緒低落,身上有酒氣,故與同袍陪同被告回醫院,其後接獲護士報案指有人被打,故向被告展開調查,被告突然捉住母親手臂,直至高級警司到場,被告又捉對方的褲,大吵大鬧。審訊明續。 (全文)

#2024070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醉酒反鎖廁所
支聯會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換官申請遭駁回 官:對被告能獲公平審訊有十足信心

【獨立媒體】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主審法官黎婉姬曾處理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上訴,並單方面閱覽辯方無法得悉、涉公眾利益被遮蓋的警方調查資料,鄒幸彤認為造成偏頗,要求換官。鄒幸彤申請今(5日)被高等法院駁回。
判詞指,拒交資料案和煽動顛覆案性質不同,看不到前者證據與本案有何關聯;而黎官也同意被遮蓋的資料與支聯會或鄒幸彤無關、其判詞亦無任何針對鄒,若鄒單憑黎曾閱讀相關材料,跳到她有「表面偏頗」的結論是「完全缺乏理據和不能成立」。

判詞又指,作為專業法官,黎官參與本案審訊時,自然會提醒自己將PII材料拋諸腦後,不被它影響,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更是如此。3名法官並強調,對被告能獲公平審訊有十足信心,必定恪守及履行司法誓言,單憑法理與證據判斷本案,不會受任何試圖干預法庭裁斷的內部或外部壓力所影響。 (全文)

#2024070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支聯會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譚得志屬「其他參加者」 已退出人民力量、無機會重返政壇

【獨媒報導】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第三批被告、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快必譚得志的大律師梁寶琳認為,譚屬於「其他參加者」,指他雖有簽署「墨落無悔」和「共同綱領」,但沒有組織初選;又強調初選是開放予所有人參加的民主選舉,譚辦街站、參與選舉論壇等只是一般選舉會做的事。
辯方指,譚曾因煽動等罪成服刑40個月,望法庭考慮整體量刑原則酌情減刑最多20個月。辯方又強調,譚被捕後已退出人民力量,再沒有機會重返政壇,他還柙逾3年已付上代價;作為基督徒、取得基督教研究和神學兩個碩士學位的他,正在讀《懺悔錄》,嘗試學習和懺悔。法官陳仲衡和李運騰聞言一度表示,他們未能讀完該書。 (全文)

#2024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林卓廷披露廉署查警司游乃強上訴得直獲撤定罪 律政司不服申上訴 終院即日批出上訴許可

【庭刊】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分別在3次記者會上,披露警司游乃強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受廉政公署調查,被控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的罪行」罪,他在原審時被裁定罪成,高院其後裁定他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律政司不服裁決,今(8日)向終審法院申上訴許可。律政司一方力陳廉署調查期間接觸大量人士,有可能是共犯或證人,披露某人受查有機會令他們通風報信,有損廉署的調查。林卓廷一方則指,考慮條文語法和1996年的修訂,清晰可見「受調查人身分」指向《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罪行下的調查人身分,即貪污等罪行,而非林卓廷所披露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律政司所提的法律議題並無可爭辯之處。

3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聽畢陳詞後,即日批出上訴許可,並排期於明年2月12日處理申請。林卓廷聞結果後,低頭看手中筆記,微微點頭,未幾抬頭向親友展示笑容,揮手道別。 (全文)

#20240708新聞 #0721廉署調查案
【初選47人案︱求情】辯方指施德來已退出民協、以社工身分服務公眾抱負破滅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8日)續處理6名九龍東初選參與者的求情。代表施德來的大律師黃廷光表示,施德來屬「積極參加者」的中至低級別,施於本案後已辭任主席和退出民協,重犯機會低。辯方又指,施為註冊社工,但在新修訂的《社工註冊條例》下,罪成的施將無法再任社工,形容其以社工身分服務公眾的抱負破滅。惟辯方指,施於獄中報讀都大心理學課程,望裝備自己,在服刑完畢後以其他崗位貢獻社會。

第三批被告今完成求情,本周三(7月10日)將處理第四批被告求情,為6名九龍西初選參與者: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何啟明、黃碧雲,2名超區初選參與者岑敖暉、王百羽,及衞生服務界參選者余慧明,料需時3天。 (全文)

#20240708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首宗煽動上訴案 譚得志獲批上訴至終院證明書 終院8.14處理申請

【法庭線】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2020年擺街站時,發表「黑警死全家」、「光時」等言論,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罪成,判囚40個月,已完成服刑。譚不服定罪及刑罰提上訴,均被上訴庭駁回。

譚得志早前就定罪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證明書,上訴庭周三(10日)頒判詞指,本案控罪是《維護國安條例》下新煽動罪的前身,涉重大而廣泛重要的法律觀點,值得終院作出裁決,因此批准申請。

終院網站顯示,將於8月14日處理申請終極上訴許可的聆訊,法官「容後通知」(To be confirmed)。(全文

#2024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20200524銅鑼灣 #20200117大埔
【初選47人案︱求情】毛孟靜獲石禮謙撰求情信、盼與夫度餘下時光 何啟明為高尚目的犯案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10日)處理第四批共9名被告求情,包括參選九西的岑子杰、毛孟靜、何啟明、馮達浚、黃碧雲、劉澤鋒;參選超區的岑敖暉、王百羽;及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毛孟靜一方望以監禁5至6年為量刑起點。辯方指,毛孟靜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私下反對「攬炒」,亦非組織者,她明白對公眾造成的潛在危害,望真誠道歉,並可與丈夫度過餘下時光。毛亦獲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融樂會等撰求情信,提到她政見不同仍願交流,及為少數族裔貢獻。

何啟明一方則望判監3年或以下。何獲前民協主席馮檢基等撰求情信,指他熱心服務弱勢社群。辯方指何出於良好動機、具高尚目的而犯案,他望令香港變得更好,只是採用了非法手段;而他被捕後持續服務社區,包括跟進保育深水埗主教山配水庫,本案後打算遠離政治,專注服務社會。辯方又提及,何本質上是一名好人,法官陳仲衡即指,不認為本案有任何被告本質上是一個壞人,多名被告發笑。 (全文)

#20240710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求情】余慧明求情信稱仍信以投票改變秩序無錯 唯一錯誤或是「太愛香港」 官打斷促勿發表政治演說

【獨立媒體】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續處理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求情。代表余的大律師石書銘表示,余以護士為志業,組織工會和參選僅為服務公眾,她一直倡以非暴力和合法手段向政府施壓,惟本案後很大機會不能再任護士,已付出代價。而余所屬的衞生服務界沒有協調會議、亦無討論35+後的行為,認為余屬「積極參加者」較低級別或「其他參加者」。

庭上又讀出余撰寫的求情信,余提及參選立法會是望增加議價能力和改變死局,但卻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是其他民主國家聞所未聞」;而法庭裁決指「五大訴求」為空中樓閣,但當中包括落實《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余反問:「如果政府視落實23條是憲制責任,難道落實雙普選不是一樣嗎?」余又表明,即使到現在仍認為透過在立法會投票改變既定秩序並沒有錯,「或許我唯一的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法官陳慶偉聞言後打斷,指這並非求情信,着辯方勿發表政治演說;又一度說:「那就不要求情,你不用求情,那沒有問題。」 (全文)

#202407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男警非禮鄰居7歲女童罪成囚9個月   官斥知法犯法、不可原諒

【庭刊】男警去年涉休班期間助鄰居7歲女童開家門後,以嗅到屋內有煤氣味為由進入屋內,其後摸女童胸部及下體,受審後被裁定一項猥褻侵犯罪成,今(1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水佳麗引述女童的創傷報告,指女童從未想過向兩名朋友的父親尋求幫助會遭侵犯,尤其當知道被告是一名警察,不解為何值得信任的人會傷害她。報告亦指,女童自覺「俾『變態佬』摸好醜怪」,事後對陌生男性成人感恐懼,更經常發惡夢,其下陰經常感到痕癢等,水官直言「於辯方講創傷可控,本席唔敢咁樂觀」,認為事件或對女童帶來終生影響。

水官續指,被告與女童相差28歲,嚴重違反誠信,而被告待女童入屋後折返,再以漏媒氣為藉口騙女童開門,無疑是蓄意犯案,「被告係警務人員,遺憾地,佢知法犯法」。水官又指,工作和家庭壓力並非向天真爛漫孩童「埋手」的原因,批評道:「被告嘅行為,本席認為不可原諒。」最終判處被告監禁9個月。

現已被停職的被告梁桂鋒(35歲),被控於2023年9月20日在葵涌葵馥苑一個單位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童X。 (全文

#202407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入屋摸女童
男警涉住所打傷7歲女兒臉部 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年

【法庭線】45歲男警涉於住所打傷7歲女兒臉部,被控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周五(1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獲准簽保守行為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下令他自簽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不得干犯涉及施暴罪行,控罪獲撤銷,另須繳付500元訟費。

案情指,女童的學校老師發現,她的眼角邊出現紅腫及瘀傷,告知社工揭發事件。女童稱當日準備上學,因擔心遲到沒吃早餐,被告遂掌摑責備她。

承認案情指,被告與妻子、兒子及女兒X一家四口居於荃灣一單位。2023年12月13日,女童X的英文老師發現X眼角邊出現紅腫及瘀傷,X稱是被父親掌摑所致,老師遂將事件告知社工。X告知社工,被告用手掌摑她幾次,致臉部有瘀傷及紅痕,視線一度模糊,其後回復正常。 (全文

#20240712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摑到視力模糊
反修例新案 20歲男生涉2020年APM非法集結 事發逾四年後首提堂

【法庭線】2020年《港區國安法》生效前夕,有網民在觀塘APM商場發起「和你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入商場驅散,當日有4人被捕。事隔四年,再有一名20歲男學生被控參與非法集結罪,周二(1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度提堂。

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7月23日答辯,以待警方準備閉路電視片段及截圖,被告沒有保釋申請,還押候再訊。 (全文)

#20240716新聞 #20200630觀塘
社民連街站非法籌款罪成 陳寶瑩不服定罪提上訴 上訴方:呼籲捐款為言論自由

【法庭線】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和兩名義工,被指在2021年7和8月,於旺角擺放要求「釋放政治犯」街站期間,展示網上平台 Patreon 的二維碼,遭票控5項於公眾地方無牌籌款,受審後被裁定2罪罪成,陳和一名義工分別被判罰款1,000元和800元。 陳寶瑩不服定罪提出上訴,案件周二(16日)在高等法院審理。上訴方稱,呼籲他人捐款為言論自由,本案以易拉架展示二維碼及捐款方式,與東華三院在街上呼籲他人捐款,本質上沒分別;形容如果派發的傳單印有二維碼,可連接到機構網頁,「咁都要攞牌,我認為呢個 go too far(要求太多)」。上訴方又指,即使展示交易平台二維碼屬「收集款項」,交易都是於網上進行,而非在公眾地方。 高院暫委法官姚勳智聽取陳詞後,押後至8月27日作出裁決。 (全文)

#20240716新聞 #20210724旺角
47人案|法庭通知押後處理新西、新東被告求情 據稱因「未能預見情況」

【法庭線】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已完成四批、共 26 名罪成被告的求情,包括組織者,以及港島、九東、九西、超區和衞服界的參選人,尚餘參選新西的 8 人及新東的 11 人。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原定 7 月底及 8 月初進行的新西及新東被告求情都押後,新西押後至 8 月 27 至 29 日進行;新東則押後至 9 月 2 至 5 日進行。據悉,法庭周二(16 日)下午發信通知,稱因「未能預見的情況」(unforeseen circumstances)而改期。(全文)

#20240716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還押者涉串謀探監者冒簽索償 控方指行為對警不利 官:合法途徑申索何以演繹成不利

【法庭線】2023 年 3 月,退休婦及一名男子,被指為兩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因「口岸爆炸品案」還押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協助他們入稟向警務處索償,稱被警員毆打。4 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兩名還押者不認罪,周二(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裁判官彭亮廷關注,虛假文書控罪元素包括文件本身的內容虛假,惟控方不爭議被告的確向警務處索償,只質疑簽名虛假,文件「似乎無講大話」;官另質疑控方指被告行為對警務處長不利,惟「法治精神係任何人覺得有合理訴訟因由就可以告,點解可以演繹成被告(警方)收到(傳訊令狀)就係不利呢?」

控方澄清被告有權索償,但前提是使用合法文件,重申只要文件是冒簽,整份文件便是虛假文書,毋須斟酌其他內容的真假。案件押後至 9 月 27 日裁決,期間被告繼續還押。(全文)

#20240716新聞 #20200307爆炸 #20230608荔枝
願榮光禁制令案 鄒幸彤不被視為訴訟一方 申上訴許可遭拒

【獨立媒體】律政司去年申請禁制令要求禁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正在還柙的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堅稱自己是訴訟方之一,並欲參與上訴程序,遭法官陳健強拒絕,她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今(18日)頒下書面判決,指鄒幸彤不承認自己是入稟狀所描述的「被告」之一,亦表明沒有意圖干犯任何一類的受禁行為,明顯地不是禁制令所針對的「被告」,鄒亦沒有向法庭申請加入或介入訴訟,因此看不到陳官早前拒絕認可鄒是「訴訟一方」的決定有任何錯誤,最終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下令鄒向律政司支付訟費。

律政司於2023年6月5日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法官陳健強於同年7月28日頒布決定,拒絕批出禁制令。律政司不服上訴,指法庭在國安議題上需遵從行政機關的評估,又指陳官錯誤地判斷禁制令沒有效用。上訴庭於今年5月8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並頒下臨時禁制令,「被告」是任何做出4類禁制行為的人,地址是香港境內任何範圍。在原審和上訴的程序中,「被告」一方沒有任何代表出席聆訊,只有「法庭之友」代表以中立身位協助法庭。 (全文)

#20240718新聞 #港區國安法 #願榮光歸香港
休班警涉姦被捕 今提堂

【明報】24歲男子前日涉嫌強姦21歲女子被捕,案件今早提堂,警方確認被捕者為休班警。據了解,被捕人原駐守大埔警區,目前已停職。

警方表示,前日下午約3時接到21歲女子報案,稱於一住宅單位內疑被一名男子強姦。警方初步調查後,同日在大埔區拘捕24歲本地男子,涉嫌強姦。該男子昨日被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交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跟進。

警方稱被捕者為休班警務人員,重申非常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全文)

#20240719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2024/07/20 00: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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