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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鄭錦滿等5人不服暴動等定罪提上訴 排期7.30聆訊

【法庭線】2019年11月理大衝突,8人被指協助爬渠逃出理大的示威者離開,並駕「家長車」接應,當中5人不認罪受審;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3年8個月;另外4人則被裁定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判監12至13個月。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鄭錦滿及另外4人不服定罪提出上訴許可申請,將排期於7月30日審理,料需時180分鐘。 (全文)

#20240603新聞 #1120紅磡
世盃外奏國歌期間3觀眾被警帶走 兩人獲放行

【明報】香港大球場正進行2026年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中國香港對伊朗賽事。賽前奏國歌期間,大批警員在場監視,其後帶走三名觀眾。據了解,當時奏唱國歌期間,有兩人無企起身,一個擰轉面,三人被帶離看台調查,其中兩人經調查後獲放行,一人仍在調查中。(全文)

#20240606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世盃外奏國歌期間3觀眾被警帶走 兩人獲放行 【明報】香港大球場正進行2026年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中國香港對伊朗賽事。賽前奏國歌期間,大批警員在場監視,其後帶走三名觀眾。據了解,當時奏唱國歌期間,有兩人無企起身,一個擰轉面,三人被帶離看台調查,其中兩人經調查後獲放行,一人仍在調查中。(全文) #20240606新聞
【更新:三人均被捕】

【Renews】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港足今晚在大球場主場對伊朗,據現場球迷指,賽前奏國歌期間,大批黑背心警員在場拍攝觀眾席,半場前在看台帶走三名穿紅衫的港隊球迷,分別是兩男一女,他們涉嫌違反國歌法被捕。

據了解,被捕兩男一女年齡由 18 歲到 31 歲,在奏國歌時其中一人無企起身,另外兩人擰轉面,三人因涉嫌違反國歌法被捕,案件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全文)

#20240606新聞
被捕人士資訊部
【更新:三人均被捕】 【Renews】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港足今晚在大球場主場對伊朗,據現場球迷指,賽前奏國歌期間,大批黑背心警員在場拍攝觀眾席,半場前在看台帶走三名穿紅衫的港隊球迷,分別是兩男一女,他們涉嫌違反國歌法被捕。 據了解,被捕兩男一女年齡由 18 歲到 31 歲,在奏國歌時其中一人無企起身,另外兩人擰轉面,三人因涉嫌違反國歌法被捕,案件由灣仔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全文) #20240606新聞
三人涉侮辱國歌被捕 七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獨立媒體】港足昨日晚上在香港大球場主場對伊朗,三名球迷在上半場被警方帶走。警方表示,三人涉嫌在奏唱國歌時作出侮辱國歌的行為,在播放國歌期間全程背向球場及沒有站立。今日早上警方指,三名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七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被捕的3人分別為2男1女,年齡介乎18至31歲。警方指,3人涉嫌侮辱國歌,案件已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接手調查。

比賽開始前的奏唱國歌環節,在奏唱國歌《義勇軍進行曲》時,多名在場警員向球迷拍攝。及後警員即場翻看攝錄機的影片,並在上半場進行期間帶走現場三名球迷。(全文)

#20240607新聞
【蘋果案】控方完成案情 黎智英要求法庭裁表證不成立 案件押後至7.24續審

【獨立媒體】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案件今(1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90日審訊。控方正式表示完成控方案情;黎智英一方將有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3項控罪表證不成立。控辯雙方將於6月提交書面陳詞,早前定於7月9日作口頭陳詞,惟法官另有工作要處理,故改於7月24及25日續審。 (全文)

#20240611新聞 #港區國安法 #蘋果日報
6.12五周年|暴動案數據分析 738人原審審結 83人獲判無罪 三成遭律政司上訴

【法庭線】反修例運動至今 5 年,警方拘捕逾萬人,檢控逾 2,900 人。時針撥回 2019 年 6 月 12 日,示威者佔領金鐘,阻止立法會《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二讀辯論,並向警方投擲雜物。警方發射多枚催淚彈清場,政府首度以「暴動」形容反修例事件,為日後連串衝突拉開序幕。

據《法庭線》統計,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共有 842 人被控暴動,近九成案件審結,當中 588 人被判監,7 人被判囚 6 年或以上,其中 4 人來自 7.1 立法會案。另一邊廂,83 人獲判無罪,記者整理裁決理據,嘗試了解無罪被告當中,法庭怎樣認為案件證據不足、被告供詞如何構成合理辯解,警員供詞對控方案情又有何影響。

大部分案件踏入尾聲之際,律政司至少針對 29 人的無罪裁決提上訴,當中 3 案上訴得直,共 10 人須發還處理,有被告則已離港獲撤銷上訴。其中涉陳虹秀等 4 人的案件,陳虹秀維持不認罪,案件年底開審,另外 3 人擬認罪。《法庭線》持續整理暴動案件,讓社會透過數據,追蹤檢控進度。(全文)

#20240612新聞
2警涉與未成年女童性交及煽惑猥褻兼妨礙司法公正 區院批准合併案件8.20再訊 2被告須繼續還柙

【庭刊】兩名男警涉在2021年至2022年間,煽惑15歲少女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或與她非法性交,被控「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非法性交」等共8罪,其中一名被告被指在保釋期間接觸事主,提出以10萬元換取她不出庭指證另一被告,兩人遭加控「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保釋亦被撤銷。案件今(13日)在區域法院再提訊,控方申請合併案件獲批,經修訂控罪後,兩人現被控合共3罪。兩人申請保釋被拒,須繼續還柙,案件押後至8月20日再提訊。

經修訂控罪後,姚燕武現被控一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即於2021年9月30日,在香港煽惑15歲女童X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吳星熠則被控一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即於2021年12月25日在香港與X非法性交。

此外,兩人同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即於2023年12月23日,姚燕武代表吳星熠提出給X港幣100,000元,以換取X不在針對吳星熠的刑事法律程序中出庭作證。(全文)

#20240613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衰11製CP
47人案|律政司確認已就劉偉聰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沒就李予信提出上訴

【法庭線】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 名被告不認罪,案件 5 月 30 日裁決,僅劉偉聰、李予信無罪,成為《國安法》後首兩名無罪被告。控方即日稱有意提出上訴,要求無罪兩人維持原有條件保釋。原訟庭終下令兩人繼續擔保,減少警署報到次數。

律政司回覆《法庭線》時確認,於周四(13 日)即裁決後 14 天限期的最後一日,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 81DA 條,就劉偉聰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律政司又確認,沒有就另一被告人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換言之,李予信為目前唯一一人,在《國安法》案件中原審獲裁定無罪,同時律政司不提出上訴的人。《法庭線》向律政司查詢有關李予信的保釋安排,正待回覆。翻查報道,李目前的保釋條件包括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禁止組織、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選舉等。(全文)

#20240613新聞 #民主派初選 #港區國安法
23條|涉今年6.12穿光時衫、戴黃口罩 27歲男子被控新煽動罪 被拒保釋8.7再訊

【法庭線】27 歲無業男子,被指於今年 6 月 12 日,穿著印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衣衫、穿戴黃色「FDNOL」口罩,在石門港鐵站遊蕩及拒出示身份證,被起訴《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新煽動罪等 3 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並應控方要求,押後 8 月 7 日再訊。《法庭線》正向保安局及警方查詢,本案是否 23 條生效後首案。

男子申保釋被拒,蘇惠德一度稱男子有權向高院申請覆核,問需否保留 8 天覆核。辯方回應指「似乎相關法例好似…」蘇其後指「係咪無㗎?」、「記得係無咗?」《法庭線》翻查《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條文,見涉國安相關罪行,並沒有 8 天覆核安排。(全文)

#20240614新聞 #23條
23條|馬俊文行為良好不獲提早釋放 入稟指懲教決定不合法 要求即時釋放

【法庭線】綽號「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指多次叫喊港獨口號、展示港獨標語,2021 年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 5 年。

入稟狀指,馬較今年 2 月接獲懲教署通知,3 月在行為良好減刑下可提早獲釋,惟其後因《維護國安條例》新安排(下稱「23 條」),他未能獲釋,最遲延至 2025 年 11 月刑滿。

馬俊文周五(21 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23 條」的新安排不合法、有追溯力,侵害他在人權法下受保障的人身自由,要求法庭宣告新安排不合法,頒令更改有關安排及即時釋放他。(全文)

#20240626新聞 #港區國安法 #23條
29歲男子涉巴士椅背寫具煽動意圖字句 被控煽動意圖等罪

【有線】將軍澳一名29歲男子涉嫌多次在巴士座位椅背上寫有具煽動意圖的字句,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警方今日(25日)落案控告他三項「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將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在3月至4月期間持續在不同的公共巴士乘客座位椅背上寫上具煽動意圖的字句,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國安處周日(23日)於將軍澳區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將他拘捕。(全文)

#20240624新聞 #23條
23條|警方首就新煽動罪檢控發稿公布 29歲男涉巴士椅背寫煽動字句 還押8.22再訊

【法庭線】政府周二(25 日)中午發稿,指警方國安處落案控告一名 29 歲男子,控以 3 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新煽動罪,以及兩項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此案亦是「23 條」生效後,首宗警方發稿公布的新煽動罪檢控,之前傳媒有紀錄的兩宗檢控,警方均未發新聞公告。

案件周二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檢查被告的電話、電腦,以及調查被告是否涉及其他案件。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沒有擔保申請,還押至 8 月 22 日再訊。(全文)

#20240625新聞 #23條
【初選47人案︱求情】戴耀廷21個月以來首公開露面 控方指組織者不屬「首要分子」有違常理

【獨立媒體】初選47人案罪成的45名被告,今(25日)起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分成六批求情,首批為被控方指為組織者的5人,包括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及吳政亨,3人還柙至今逾3年3個月。其中戴耀廷自2022年9月案件管理聆訊後,首度在法庭公開露面,他頭髮灰白,神情輕鬆,頻頻向太太和旁聽人士微笑點頭,又展露笑容揮手。

《國安法》第22條採用三級判刑分級制,「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監10年至終身監禁。控方同意各被告可按參與程度採用不同刑期等級,區諾軒等人以從犯證人身分作供亦可獲減刑,但說組織者不屬「首要分子」是有違常理。法官陳慶偉一度問,控方指稱哪些被告為「首要分子」、「積極參加者」和「其他參加者」,控方表示難以回答。法官指控方必然有立場,若法庭裁定戴耀廷為最高刑期3年的「其他參加者」,肯定控方會立即提出上訴,戴聞言大笑。

就控方引內地刑法的釋義及實用指南詮釋「首要分子」定義,法官李運騰亦關注終院明言不考慮與《國安法》無關的內地法律,控方做法是「走後門」。 (全文)

#20240625新聞 #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初選
涉去年聖誕凌晨酒醉無牌危駕 休班警被控14罪

【星島日報】去年12月25日凌晨4時許,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人員在長青公路巡邏期間,發現一部私家車懷疑違反交通規例,遂要求司機停車,惟司機沒有聽從指示並加速逃去,其間於大欖隧道管道內多次橫越雙白線,最後向錦田方向逃去。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在天水圍天悅邨悅泰樓對開截獲司機。

警方表示,該名司機為一名休班警務人員。他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亦未能出示有效駕駛執照,涉嫌酒後駕駛、危險駕駛、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經諮詢法律意見後,他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一項「酒後駕駛」罪、6項「無牌駕駛」罪及6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案件已於4月2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全文

#202406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聖誕快車
涉用磁石「出千」夾9隻公仔 男警認盜竊7.16判刑

【法庭線】2024年1月,35歲男警被指在屯門夾公仔舖,用磁石「出千」夾9隻公仔,周二(2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三項盜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被告繼續保釋,案件押至7月16日判刑。

警方回覆《法庭線》指,涉事警員隸屬水警西分區,現已被停職。警方強調警隊重視人員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被告周君衞(35歲,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4年1月13日,在屯門華都花園商場一樓42、48B及52號舖偷竊9隻公仔,總值2,044元港幣。(全文

#20240625新聞 #作為警察更需要知法犯法 #夾公仔使橫手
2024/06/26 0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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